GB 17323-1998 瓶裝飲用純凈水國家標準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瓶裝飲用純凈水的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和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存貯要求,適用于符合本標準第3章定義的產品。
2 飲用標準
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全文,本標準備出版時,所示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 191-9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GB 5749-85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
GB 5750-85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驗方法
GB 6682-9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
GB 7718-94 食品標簽通用標準
GB/T 8538 1995 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
GB 10789-1996 軟飲料的分類
GB 10790-89 軟飲料的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存貯
GB 17324-1998 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
3 定義
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。
3.1 瓶裝飲用純凈水
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水源,采用蒸餾法、去離子法或離子交換法、反滲透法及其他適當的如工方法制得的,密封于容器中,不含任何添如物,可直接飲用的水。
4 技術要求
4.1 水源標準必須符合GB 5749各項技術要求。
4.2 感官要求
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項目 |
指標 |
要求 |
色度 |
≤5 |
不得呈現其他異色 |
濁度 |
≤1 |
- |
臭和味 |
- |
無異味 異臭 |
肉眼可見物 |
- |
不得檢出 |
表1
項目 |
指標 |
要求 |
色度 |
≤5 |
不得呈現其他異色 |
濁度 |
≤1 |
- |
臭和味 |
- |
無異味 異臭 |
肉眼可見物 |
- |
不得檢出 |
4.3 理化指標
4.3.1質量理化指標
質量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型
表2
項目 |
指標 |
PH值 |
5.0-7.0 |
電導率(25±1°C),μS/cm |
10 |
高錳酸鉀消耗量(以O2計)mg/l |
1.0 |
氯化物(以Cl¯計)mg/l |
6.0 |
4.3.2污染理化指標
污染理化指標應符合表3的規定
表3
項目 |
指標 |
鉛 |
按GB 17324規定執行 |
砷 |
|
銅 |
|
氰化物(以CN-計)1) |
|
揮發酚類(以苯酚計)1) |
|
游離氯(以Cl-計) |
|
三氯甲烷 |
|
四氯化碳 |
|
亞硝酸鹽(以NO2-計) |
|
1)氰化物指標、揮發酚類指標只限采用蒸餾法的產品 |
4.4微生物指標
微生物指標按GB 17324的規定執行。
4.5凈含量
單件定量包裝含量負偏差不得超過表4的規定。同批產品所抽樣品的平均含量不得低于標簽上標明的凈含量。
表4
凈含量(Q) |
負偏差 |
|
Q的百分比 |
mL |
|
100mL-200mL |
4.5 |
- |
200mL-300mL |
- |
9 |
300mL-500mL |
3 |
- |
500mL-1L |
- |
15 |
1L-10L |
1.5 |
- |
10L-15L |
- |
150 |
15L-25L |
1 |
- |
免責聲明:
援引國家標準條文,出入與不詳之處,以國標原件為準,如有問題,概不負責。